法律问答

离婚后认识一个男的,他以做生意赔本,母亲生病多次向我借钱,并说等翻身后一定会对我好并报答我,前后共拿走我28万,2015年12月他说找到一个财政补贴的计生项目,需要资金,这个生意有财政补贴只赚不赔,一年内一定会还清贷款并偿还我一部分钱,让我贷款给他用,我担心后期还款他没钱偿还,他说他有房有车,大不了把房子卖掉还款。他联系了贷款公司的营销员,让他朋友作为亲友联系人,并且保证贷款后的还款由他承担不用我操心,贷款下发后他就把钱转走,第一期还款他说暂时没钱让我先还,后来他就不再还款,贷款公司一直打电话并且威胁告诉同事朋友,无奈我只得四处借钱还款,还了八期实在没钱还,打电话给他他总说在外地,后来催他还款他说已经转账,结果我一直没收到,后来又催他说去卖父母收藏的玉,结果又没结果,一直到现在,他也没还款,我想问下,这可以告他诈骗吗?谢谢

离婚
2019-08-11 16:0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借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的做法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看对方是否有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你财物的意图。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还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涉嫌诈骗。建议你注意收集以下3个方面的证据
    1、款项交付和款项金额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2、款项性质的证据,比如通话录音,借款时的短信记录,了解你们借贷情况的证人等
    3、对方的身份信息,以便诉讼时能提供给法院作为立案证据。如果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对方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来非法占有你的财物的,可以报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
    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
    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
    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 协议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应当进行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在确定如何分担。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