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结婚的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可以办户籍证明代替吗?

2019-08-12 00:04: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你女朋友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警那应该能开到户籍证明,恭喜你了!
  •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是这样规定的: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前,如果没有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后另一方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只有补办了结婚证,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才有继承权;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男女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以配偶的身份要求遗产继承权,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据此可知,你能否继承刘某遗产,关键不在你跟她共同生活了多长时间,而在于你与她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因为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所以你们之间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对刘某的遗产你就没有继承权。归根结底,结婚证那一张纸,的确是问题的关键。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同居关系,如果你属于《继承法》规定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属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你也应得到一定数量的遗产。
  •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望采纳
  • 只领结婚证,户口还没转入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可以继承一方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以及身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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