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接了一个店铺,付了转让费给上家。也跟承包商代理人“所谓的房东”重新签了合同。后面因为生意不好我又把店铺转让了,也照样跟房东重新签了合同。现在事各一年了,那个店铺因产权转让导致店铺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合同还有一年多。而且跟我们签合同的房东原来是无权把店铺分租给别人的。房东只收租金和押金,转让费是我收的。现在接下店铺的新店主要求我赔偿损失退回转让费。说我是欺骗他们。

可我也是这样接下来的,我也是付了一样多的转让费,现在把店铺转给我的上家我也找不到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真的要赔偿他们的损失?

2019-08-12 09:4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合同未到,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处理流程: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签定了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房东不退押金是否合法则要看你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则房东的行为合法;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一,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经营不善导致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以按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确定。  二,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三,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一切以双方协商为准,法律不干涉。  四,上述情况中的前提是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是可以要求返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的。
  • 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法律一般只规定最长租赁期限,对最短租赁期限没有规定。 房主要求搬迁应当给你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还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如果没有合同,那么合同期限是不确定的。
    双方都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因单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你早就应该请律师出庭的,为了延缓时间保障自己的权利,你可以视情形提起反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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