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欠条属于高利贷,欠条上写着保证用于家庭经营,我和母亲并不知道他欠高利贷,他所借的钱多数也是为了偿还之前高利贷的利息,现在母亲要与他离婚,我是独生子女已经成年,他俩离婚后我和母亲需要承担债务吗,如若承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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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定贷款利息的,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及约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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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是否应该还:
1.不管子女是不是受益人,关键看子女是否
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2.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还分两种情况,
(1)以所继承财产为限还所欠债务,其余部分可以不用管(这是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的)。
(2)主动把所有债务都还了(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看跟债权人的关系)。
3.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没有继承,当然包括主动放弃)那子女就没有任何还债的义务,当然也可以自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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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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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用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承担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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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