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内退职工,现单位为在职职工购买了商业性医保,内退职工没有同时停了我们内退人员的企业年薪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2 14:0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提供的保障包括平时正常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大病救助需要在普通医保上另外加保的。大病是没有费率的,全都由个人承单。医保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和员工缴纳而形成的个人账户余额,在个人就医期间的花费首先会用到这部分;另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部分,即个人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即报销起付线)后的其他医疗花费由社会统筹支付,也就是医疗报销部分。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费用 = (甲类药物费用+乙类药物费用的90% - 当地报销起付线)* 报销比例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内退一说。
    2.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4伤残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之规定,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享受伤残待遇。
    3.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6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也可以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如果有合同,可以按合同主张补足差额。

    内退,即内部退养,是体制改革大潮中国营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过渡性举措,与劳动法精神相悖,为现代劳动制度所不取。内退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费,订立有内退协议,用人单位没有按协议规定支付生活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的,用人单位具有工资分配自主权,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分配办法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