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外公单位有一套房子的指标,我外公同意把这个指标给我们。相当于我们出钱买这个指标房,房子估计一年后建好。但是以后房产证上写我外公的名字,且五年后才能过户。因为我外公现在85岁了,怕没等五年去世的话,这个房子该怎么办,会变成遗产吗?因为我外公有好几个子女,有继承权的问题。会不会有产权纠纷?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纠纷,或者可以在我外公的房产上加名吗?以后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怎么办理?

2019-08-12 16:0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关的,在这个高房价的时代,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才能保证自己是房子的主人。尤其是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广大女性朋友更是对房产证加名字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  
    一、关于夫妻加名  无贷款的,直接去当地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费,有的不需要。  
    二、父子间加名的  不管有没有贷款,可以有2种办法加名:增与和买卖。其实前者的费用实际操作下来是后者的3倍。因为做赠与的话要公证费、评估费,契税要3%,所以很不划算,一般推荐做买卖(除非你自己强烈要求做赠与)。做买卖也很有讲究,如果是亲属,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才可以在契税上有优惠。这里说的优惠,只是房价上的优惠。因为很多人说只是加个名字,不牵涉到金额买卖,但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加税。所以,可以到各个区县去问你所在地段的最低评估价,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打8折。如果有贷款的话,也同样先去银行做变更。再去交易中心做买卖。另外,这里交的契税是根据加几个人来定的,比如父母的房子现在准备全部给孩子,那就是加全额的税;如果给一半那就加50%的税。  这种比例有很多种可能,要根据实际情况定。同样,产证可以加名字,也可以减名字,其实方法是一样的,也是买卖加税。不过,如果是离婚的,只需拿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就可以了;但是碰到家里有人去世,那就一定要去公证处了。  交易时所需的材料:  上家:房产证,产权人的身份证、图章、买房时的发票;  下家:身份证、图章,当然还有钱。  交易时所涉及的具体费用:契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产证105元+15元。  交易当天,上家必须到场,下家可以委托。另外,一本产证上的人进行买卖,2年内的也没有关系,不需要加全额税,也没有差价税。  以上就是对“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费用是多少”所作的解答。需要特别提醒大家一点的是,由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政策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在房产证加名字这件事情上,各地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费用也是不同的。为了大家能够及时顺利地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建议您不妨直接向当地的房产律师咨询,因为律师们对这一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
  •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1、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争议房屋的产权证书、房屋来源,如继承、接受赠与、买卖、抵押、典当、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供房屋坐落地点、楼层、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据材料。  
    4、房屋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共有形成的原因、共有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联络方法等材料。  
    5、改建、扩建、新建房屋或增添附属物的,应提供有关的报建、审批、施工资料。  
    6、提供有关部门对双方纠纷进行调处的情况的证明材料。  
    7、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你们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8、提供知情人的证人证言。  另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外国或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属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二、房屋产权证书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下列规定:  
    1、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  
    2、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入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4、各直辖市、市、县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5、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其他市、县可陆续启用,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  
    6、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 产权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签订借款合同时,需要知晓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提前还款申请手续、违约金等条款;固定利率就不随政策而变化的、浮动利率就是会随着政策变化而变化的。办理过户要带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明、首付凭证、买卖合同、产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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