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和
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
继承权。如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
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
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