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所有权证;
3、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
买卖合同草稿;
5、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
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