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起诉孩子抚养费和孩子姑姑种我和孩子土地不给钱,说是和孩子的爸爸写了10年的合同,我们一起过了15年,没有登记,生了俩个女人儿,我出来3年多了,大孩子今年17岁跟着他,现在自己赚钱了,小的跟着我,今年6岁,出来后他不给小孩抚养费,我的户口和他的户口都在一个户口本上,以前户口本上写的关系,是妻子,在前年他派出所有人把妻子改为其他亲属了,他又和别人结婚登记了,他是当地的地皮流氓一样的,我不敢见他,怕他打我和孩子,我出来后一直在广州打工一个月赚2000,我带孩子回锦州一趟来回车费就的1500了,我这么远,赚钱少也来回跑不起,能不能要求法院不调节,我们是没有调节的可能性,那么可不可以不调节直接判决呢,起诉后大概要多久才可以判,因为我不赚钱,我和孩子就没有钱活不了,能不能快点判决呢

2018-08-20 22:0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子女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夫妻的经济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至少一人一个,如果两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抚养费方面应当各自承担各自抚养的孩子的相关费用即可。当然,应当在遵循双方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判决。
  •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没有户口本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持户口证明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或找到《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都由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保管登记表),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身份证的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用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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