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家婚姻状况比较复杂,两人恋爱中意外有了小孩,在不想家人知道的前提下有心想要打掉他,因为当时在没有发现自己怀孕时我已看到他的不珍惜不真心,已分手!一心想做流产,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婚姻不被看好,他也改不了!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时间未成熟,不可以流,得过两个礼拜 ,好不容易又熬到日子,却又遇到个好心的值班医生听说了我们的事情以后怎么都愿意去杀害这个小生命,面对这个专业医生的提问和劝说……我不由的有点心动,只是还是想打掉,只是医生却说,回去商量吧,尽量不走那一步……而他也终于兴奋起来,不要打掉我好好养你和宝宝,我感动下答应了……当时打胎都是借的钱……我就赌了自己一生!冒着家人不同意的态度,要流掉小孩不许来往,最终选择了私奔……可是家人依然担心……找到了我,我爷爷在那时候病逝了……我也终于找来借口回家,面对家人的指责,外人的嘲笑,我们修成了正果,终于熬到了第五年,小孩5岁!这期间吃喝票赌闹什么都有过,我一直顺着他,(他基本住我家女方家)可是实在让人忍不住不提诉讼,他改不了啊……求招离婚,他倒是愿意离,可是要小孩,又不肯放手,他根本不愿意要小孩,只是他的父母盼着……他也没有能力抚养的,,而我和小孩从小一直熟悉我这我不想??,他我们僵着 ,我求离婚

离婚
2019-08-13 12:3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慎重。如果女方执意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不影响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离婚时可以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 既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就是没有结婚,当然就不存在离婚。
    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