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规章制度中能否规定对违纪员工罚款

2019-08-13 13:21: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时,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1、在发现员工有严重违纪的情况是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并要求其改正,最好让该员工签字。
    2、保留好相关证据
    3、如该职工第二次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就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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