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结婚前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90万付了40万首付 只写了他一个人名字 婚后我老公把我名字加上了 按揭50万的款我没有参与还 现在在闹离婚 这套房子我能分一半吗?

离婚
2019-08-13 13:3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揭房产的继承方法如下:
    1、办理公证继承书
    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发票、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2、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法定继承人继承;
    3、银行还贷
    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公证书、买卖合同等到银行还清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房贷证明”、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之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抵押登记;
    4、取消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房产抵押档案内注销登记,取消抵押;
    5、办理房权证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取消抵押后受理法定继承人申请的办证业务,在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审批出证,下发以法定继承人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是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夫或妻一方的名字,都不影响另一方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拥有1/2的产权。
    既然拥有一半的产权,离婚时自然可以依法分割房子的一半。
    婚后购房,即使一方没出过钱,也将被认定为购房款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夫妻双方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一般来说登记部门会核实原件收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进行交易。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领证,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然后将资料进行提交,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的话会立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