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深圳这边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结婚用的,于是就去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去看了一套房子,但是也没有说什么就考虑可以定下来,但是在签合同之前中介方没有告诉我那个业主是一代身份证,但是看那个业主也是好说话的那种,所以没有深究,但是我们几次去国土局那边过户,国土局都不给过,说这个身份证上的号码和姓名不一致,导致没有过户,过了几天,他们又打我的电话,叫我们去过去,我们急急忙忙就跑过去了,但是当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准备递件进去的时候,他们又说不行,原因是身份证和名字一致,但是相片不一致,所以过不了,又过了一周,他们还是打电话给我们叫我们过去,说可以过户,我们又是急急忙忙跑过去,当我们过去的时候,国土局还是不给过,说资料不行,所以没有过,业主就和我们说是当地派出所出的问题,他们不给他办理二代身份证,我们也没有说什么,就说我们愿意等,但是我们需要增加一个补充协议,我们写好后给了中介公司,几天都没有音讯,我们打电话过去问,他们说业主不接电话,事情已经拖了我三个月了,所以现在我们也很急这个事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请见留言回复!

2019-08-13 19:0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中介租房怎么签合同
    1、寻找合适的中介。如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通过中介机构,那么最好先确定中介机构,而选择中介机构需要谨慎,可以从中介的规模,中介的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和中介的口碑等方面进行参考。
    2、确定出租人的合法身份。审查出租人的有效合法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确保不是非法出租,以免上当受骗。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3、签订合同前,应当着出租人的面清点房屋内的家具。为了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承租人应当事先清点屋内家具,包括家具的数量和检查家具的好坏。
    4、检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需要约定的特别事项以及约定是否明确。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有: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转租的约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要与房屋中介签合同,在签合同中要注意如下十条建议!
    1、签合同时最好全程录音,找个细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一般中介要求提前一个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却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
    3、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要写清,如果需要在格式合同上划掉这些费用,则必需双方在划掉处签上各自的姓名与日期,并加按手印。注意,两份合同都划掉才有效。
    4、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
    5、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门调解,或者上诉起法院。” 以上是对租房怎样和中介签合同的回答。
  • 中介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作用,他们的收入都是从业主的原有房价里扣除的,不会在在客户上面多加一分钱的。这个你放心。还有一个,在你不懂房产行情的情况下,容易被坑。中介虽说是中介,但很专业,绝不会出现让客户被坑的现象。
    还有一个,若是你想买的房子,跟中介有联系,那么是和中介签订了协议的,即使你找到业主,那么业主也不会和你直接谈的,因为业主会违约!
  •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搜索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 担保合同有没有有效期。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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