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会议上,老板歪曲事实批评斥责当事人,在对当事人人格进行侮辱和诋毁时,当事人小声的对老板解释并说会后对此事做专门汇报。老板更加肆无忌惮,并对当事人吼道能干就能干,不能干走人。当事人当时就起身离开了会议室。事后,老板无通知罚款600元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接着又招聘新人,在当事人不知清下,提前停了社保,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拒绝,责令16号交接走人。交接后,工资未及时结算,扣发的工资,扣押的履约金,加班费、赔偿金、补偿金都没有结算。请问如何走仲裁程序,如何写仲裁申请,事实理由如何写?请律师帮助,谢谢!

仲裁
2019-08-13 23:3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加班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加班费并依法要求 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通常情况下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不合法;如果被扣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