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和她老公已经离婚了,在婚姻期间她老公替人做担保借款,但是这个事情直到离婚她也不知道。现在听说借款人携款跑了,找不到人了,债权人要起诉的话会牵连到担保人就是她老公。想咨询一下,她老公被起诉后会不会再牵连到我朋友?因为他老公钱肯定不够还,会不会影响到我朋友的账户啊?

谢谢帮忙解答!

离婚
2019-08-14 06:3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不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
    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选择单独起诉保证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只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作为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及其它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
  • 借款人跑了,可以在担保范围内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债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人在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仍不能得到偿还时,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履行债务。
    2、连带担保责任
    不管债务人有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责任。
    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