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群架,对方先动手,双放各有一人受轻伤,这事要是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8-08-21 03: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肯定是犯法(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如果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下列特殊情况:
    一、如果双方邀约打架,是否先动手不影响定性;
    二、如果一方无故殴打他人,另一方在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还手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先动手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 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其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一般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应责令赔偿损失和医疗费。
      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则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1、打架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进行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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