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在工厂上班期间,因物品架倒塌导致脊椎骨折,现已4个多月刚能下床,现多次向厂方询问是否做工伤认定,厂方一直推拖,现已4个多月了,厂方是否已无法做工伤认定了,我哥自己向劳动局申请工认定,但厂方推托不给考勤流程和盖章承认,更不谈赔偿问题(前期医疗费厂方已付,但医生说以后无法再干重的体力活,无法再胜任之前的工作),请问该怎么做工伤认定及赔偿,是否直接委托律师委托办理还是如何?麻烦谢谢

工伤索赔
2018-08-21 04: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1] 。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的工作流程:
    一、申请登记
    二、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处理
    三、受理
    四、调查审核
    五、行政决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拿到鉴定级别后,根据级别就可以计算出赔偿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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