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工厂做临时工的这个月一号搬厂然后三号从车上摔下来把腰椎骨折了,医生说自己回去修养一个月左右我想问下赔偿金有没有的

2019-08-14 12:4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一般骨折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若骨折严重,还应该去进行伤残鉴定,若出现伤残,还应该请求残疾补助等各种费用。
  • 如果用人单位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外一个城市,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在一个城市搬迁,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要主动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所需要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认定为工伤以后,在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做工伤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的级别,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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