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全款买房 婚后想加配偶的名字 但现在房子有抵押贷款 还能加名字吗

2019-08-14 19:2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房产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 1、婚前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2、贷款没还清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必须要等房子产权完全属于你,也就是不再抵押状态
    3、至于以后加了名字,夫妻共同还贷了,共同还的那部分就算共同财产,具体按相应的比例分配。
  • 首先,男方一人出资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原本是属于男方一人的房产。但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原则上为夫妻共有财产。该行为视作男方把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予了女方,使得女方成为房产共有人,女方在离异时可以主张自己名下权益份额。其次,如果双方未有书面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但男方能证明一人出资购买的,在分割的时候可以主张多分。最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中,离婚分割时夫妻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组织竞价,由出价高的得房,并由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2、一方想要房一方想要钱的,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房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