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租房合同未到期,我们要搬走,押金不要了。房东除开我们押金之外还要一千元。合理么?

2018-08-21 06: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 可以协商先协商。不行,看以下:

    1、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东解除合同,那么,不算违约;

    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损坏,水电费用未交而收取的,房东扣押金是不合法的;

    3、如果合同并无此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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