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辆二手车,在旧车市场卖了,但买主一直没有过户,现在买主地址拆迁了,找不到人,怎么办,车能申请强制报废吗?

2019-08-15 08:2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申请二手车延缓报废年限,  
    1、车主将达到使用年限车辆的牌照和行车证交到车管所,领取《申请延缓报废审批表》及报废通知单。  
    2、持申请表和报废通知单查档。  
    3、查档合格的车辆到指定检测站上线检测车辆性能。  
    4、车辆综合鉴定后,合格车辆返还车牌、证,签延缓报废时间章。不符合延缓条件的、鉴定不合格的车强制报废。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买二手车后应如何上牌  交易:首先要选定二手车进行交易,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和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车检: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外检,主要检查发动机号和大架子号与原车是否相符,车辆是否有盗抢嫌疑等。  选号:二手车不允许选择个性车牌,所以必须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  更换号牌:在车管所规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即可。  另外,如果你想卖掉旧车后继续使用自己的车牌号,也可以申请保留原号。
  •   拆迁前最好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纠纷。拆迁补偿政策各地标准不一,要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房屋强制拆迁维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拆迁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