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不用担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法律保护二十年,不在还款日期届满2年
诉讼时效的范围内。并且只要没有注明担保人的责任的,担保人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建议你,如果借款人都找不到了,还是尽快着手诉讼,毕竟距离期限近一点,相关证据好收集,拿回借款的可能性也要大点,只要你进行一个合理的催告,要求对方还款,催告期限届满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