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6届毕业生,与天津某教育局签了三方协议,其中有一个补充协议,违约金4万。请问这个违约金是否过高?我现在还没去报到,档案已经转过去了,自己可以拿回档案吗?是不是我报道了就算入职了,计入实习期呢?如果我入职以后在实习期辞职是不是就不用赔偿违约金?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辞职的规定是否适用事业单位?请各位知情人员相告,事情紧急,万分感谢!

2019-08-15 12:3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之后违约怎么办

    就业协议签订后,若学生或用人单位违约,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学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交学校就业办备案。
    签订就业协议执行程序为:学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协议即生效,用人单位应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十五天内,把就业协议书送至学校进行鉴证。
    学校对就业协议书鉴证登记,并在十五天内,反馈给当事人,并将就业协议列入就业方案上报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 1,三方协议就是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就业协议
    2,三方协议更多的作用是为学校统计就业率,应届生不是必须签订三方协议
    3,不过如果想保留干部身份证,就需要签订三方协议,有三方协议,学校才会发报到证、派遣证,有派遣证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办理转正定级,才能有干部身份
    4,将来进入公务员序列提干或者评定职称,还是需要有干部身份的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三方协议主要是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的问题,过去必须签,现在不是。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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