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舅舅有精神方面的毛病,因为不是总病发,所以没有到精神方面医院确证,在前几天,舅舅开始抽搐,家人送到医院,医院收到内科观察了两天后,舅舅偷跑出医院,开始发疯,砍伤两人,死一人,被警察带走,警方下了拘留通知,我们家人见不到舅舅,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如何处理,听说可以鉴定舅舅是否有精神病,但是不知道警方会不会给做,而且,舅舅精神方面不是一直都处于发疯状态,我们家人现在需要做什么,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2019-08-15 15:3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人在伤人时如果没有发病,是正常人,同样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发病期间伤人,那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病人的监护人需要对民事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父亲是属于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人,那么公安机关就没有羁押的法律依据,可以要求放人,民事部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调解不了,可以让受害者到法院诉讼,不能因为民事部分调解不了而因此羁押你父亲。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 交通事故后,被刑拘后开庭。需要通知家属。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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