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后一年之外能做工伤签定吗

2019-08-16 01: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与工伤补偿兼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为本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
    的,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基础上,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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