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沂市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2019-08-16 08:4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所说的是“应得工资”,而非“实得工资”。
    因此,从法律上理解,应当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以前的工资额,即税前工资,一般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税前工资标准确定。
    并且如果算税后平均工资,每个职工的纳税情况不一(有的是企业纳税),还有的免税优惠,所以税后平均工资无法计算,也不够准确。
    但实践中,如果应得工资无法确定的,就只能以员工实际领取的实得工资为依据计算月平均工资。
    所以,平均工资是税前工资。包含代扣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约定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规定为准。
    主要包括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另外,工资中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补贴,特殊工作环境补偿劳动者特殊消耗和生活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些补偿特殊劳动的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如果生产经营正常,劳动者月工作
    20.83天,工资就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超出
    20.83天的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律的条款当场予以了纠正,并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对职工的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 统计职工月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应该切实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统计办法执行。
    计算办法为:逐月统计职工的月均工资,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统计。
    比如,职工从1月份到12月份工资合计为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那么这个职工月均工资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个职工从6月份开始工作,那么全年出勤为7个月,所得工资为14000元,除以7个月,月均工资为2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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