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宜,我们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夫妻生活,而且他在外面长期与不同女性发生关系,并且领回家,现在我想与他离婚,可是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下了许多债务,并且在婚姻存在期间他没给我一分钱花,请问我需要和他共同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19-08-16 12:4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执行判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如果有符合拒不执行裁判的情节,符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的,人民法院会移交有关部门,对被执行人予以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先进行协商并就有关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诉讼办理:
    1、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2、共同财产部分原则上均分。
    3、注意收集对方对感情不忠的证明,证明对方过错,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主张对方少分。
    4、超过10周岁的孩子,应征求其本人意愿确定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你要离婚,你可以不承担,是老公的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