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说合作做生意缺少启动资金 用我的名字贷款了三十万 因为我的房子没有房本 除了我本人身份证是真的 其他的都是假的 我不是户主 有四户担保的他们的信息是真的 下款后钱不是我取的 每个月还利息也不是我还的 如果还不上算是诈骗吗 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9-08-16 13:2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区别:  在实践中,有时对贷款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之间的界限认定往往比较困难。要分清二者的区别,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二)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  
    (三)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 一方面,对于银行而言,收回贷款本金是第一要务。追责对象为债务人和担保人。据你描述是多人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银行有权力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责。另一方面,担保人应当对贷款有保证还款的义务,若不能还上。
    银行可以对其起诉综上所述,银行有权利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而且有权利要求偿还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 对于网络贷款利息要求提前偿还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注意防范风险。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
    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几个人?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担保,大多是因为借款人的资质条件不够好,贷款机构觉得有风险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是借款人收入稳定,并且个人信用良好,满足了有关贷款要求,那么申请贷款也是比较容易的。
    当然,除了担保人之外,如果借贷人能提供有关担保物,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如房产、汽车等,在有物品担保的情况下,尽管借贷人个人资质一般,也是很有可能申请贷款的,不过,不同贷款机构规定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以有关机构规定为准。
    因此,对于办理银行贷款是不是要提供担保人,其实还是要结合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而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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