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山东人借钱不还咋办

2019-08-16 13:23: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到期偿还不了债务,对方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您们偿还。经胜诉并且过了最后还款期限,你们仍未还清的话,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您们没有任何资金,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法院也可能执行不到位,只能等到你们有钱的时候再给。如果你们因为客观没钱导致欠钱不还,不存在任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仅仅是民事纠纷,不涉及相关刑事犯罪问题。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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