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东莞做地铁建筑,公司是武汉的,我已做了快七年,工程到了收尾阶段,领导通知和几个工人休息并不算上班了,还欠我们几个月工资和奖金等款项,我们要求项目部结算却迟迟不发,现在又不让工作又不结帳,我请求帮忙

2019-08-16 16:5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
    1、与公司协商(有效早就协商啦)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起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遇到劳务派遣公司的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确凿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欠条、以前发放工资的名册、工资被拖欠的金额和人数、老板的个人信息等,写成书面材料后,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并配合这样的部门一起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可以申请仲裁,后不服可提起诉讼。
  • 公司不让辞职
    1、你随时可以走;
    2、你不能申请未续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未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意见的,应视为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延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是视为续签新合同,而是视为继续履行原合同,一方提出解除的,应当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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