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解散要赔偿,请问如何赔偿?

2019-08-16 21:53: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 一,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高补偿1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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