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08-17 05: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如果您希望解除夫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参照婚姻登记部门固定模式),到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就上述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有一方不愿意通过婚姻登记部门解决问题,夫妻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就通过法院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如下:
    1、法院对离婚的判决标准,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原则;
    2、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也是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
    3、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均分为原则,但是法院会依据过错程度,再考虑无过错放方和照顾妇女的原则做适当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