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只是软组织挫伤怎么赔偿?谢谢

2019-08-17 06:2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一、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二、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各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否可以享受双重赔偿(即同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和工伤待遇)规定不一。有的省规定两者择一行使;有的规定可以享受双重赔偿;有的规定工伤保险承担补充责任(即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后,享受数额低于工伤待遇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关于医疗费是否还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法律上说,应该不能重复享受,但是个别地方由于管理系统缺失,如果商业保险不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可能会出现重复享受的现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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