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800元,最后治安拘留,有案底吗

其它
2019-08-17 06:36: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保安服务条例》的规定: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您说的情况,可以申领保安证。
  • 关于治安拘留留案底,解答如下: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政法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
      
    2、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公安机关,但这种信息不会上网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它人是调取不出来的,所以基本不会影响生活,包括考学、招工等。
      
    3、犯罪记录就要严重一些了,有专门的系统记录。有了这种记录会影响今后的生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再从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