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的商铺,是别人转租给我的,已经通过房东签过合同,但是转租的那个人把个人物品摆放我店铺后面,占用城市道路,让他搬走,他不搬,不知道怎么办

其它
2019-08-17 07:07: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直接收回房子,那么转让费应当找转让人要求返还。

    2、《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这种情况下,”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受让人“已经交纳给”转让人“的转让费,应当要求”转让人“返还,而不能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 房东不同意,是不可以转租的。
      依我国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房屋未说明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房东和房客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
      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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