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大交通事故伤5人死一人全责民事法

2019-08-17 10:24: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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