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当时为了做生意跟别人借了钱,有利息的,是10%---15%,没有规定时间还,利息为每月初先给,后来生意做亏本以后就到了广东打工,事先走的时候只是从QQ上留言给他们,没有直接打电话,等我们走了以后他们就到公安局以非法集资告我们,我们现在一时因为没有这么多钱还,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做,还有我们应该怎么还,因为这里面涉及到是属于高利贷,我们又应该还多少,借款总共有80万,因为这方面不懂特向您咨询一下,万望从百忙之中解答一下,谢谢~!

2019-08-17 11:1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但是高利贷超出国家法定利息的,可以不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二)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 对于非法集资罪,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确认和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民间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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