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所探视能带些什么,能带香烟和食物吗

刑事辩护
2019-08-17 11:3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响对案件侦办,不允许与外界会见和通信只有等到判刑后,分配到监狱,监狱会发出家属通知的。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经过公安局领导批准,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原则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探视。
  • 走私、贩卖、运输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一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 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家属和亲戚朋友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探视,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因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辩护律师会见,其亲属和朋友不得会见,辩护律师会见须侦查机关许可的案件还需要侦查机关的批准才能会见。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