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请你帮我解答,我帮我朋友担保,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两万元,现在借款人跑了,债务人天天找我要钱,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帮他把贷款还上我可以拿着他的借据去法院起诉他让他把钱还给我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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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
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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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由借贷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没有期限,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发还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必须两年以内起诉法院,否则会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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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人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银行应先起诉借款人,债权不能是现实再起诉担保人,即先诉抗辩权。但有除外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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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保证人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抱枕如果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保证人替他还的部分。
注意:
1、
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 还是 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 或 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你(保证人)很不利。
2、保证人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为多少额度的债务承担保证)、保证期间(保多少时间,建议尽量从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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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