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在幼儿园身上经常受伤,与老师沟通,老师解释明显与伤害原因不符,为避免小孩在园再次受到伤害,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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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幼儿园未尽到监管责任,需要负责。法律规定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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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打架受伤,首先是要报警,
然后鉴定伤情,
根据伤情鉴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责任划分索要赔偿。
1、公安机关可以对此类案件进行调解。
2、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按责任划分。
3、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积极赔偿并得到对方谅解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积极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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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