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房屋买卖,已在房管局打完买卖协议,贷款已批,首付已交,现卖房违约涨价,买方申诉是否可以继续要求卖方履行过户手续,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2019-08-17 15:4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金怎么算,在购房中,关于定金违约金合同法》确定的原则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约定违约金执行,即判令违约方向非违约方给付所约定的违约金。2)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这是因为违约金具有损害赔偿性质,只要低于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予以弥补。3)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
  • 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
    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
    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 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买二手房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
    1、看房
    2、签贷款合同
    买卖双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以上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
    3、评估
    安排评估公司上门评估,业主配合即可。
    4、网上签约
    签约中心委派专人陪同双方到建委网签窗口网签,网签价格要保证客户贷款要求。
    5、审核
    根据买卖双方提供材料结合评估报告和网签合同进行审核。
    6、批贷
    审核完毕决定是否批贷,以及批贷金额,出具批贷承诺函。
    7、过户
    签约中心安排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之前,需要买卖双方对大额物业费用进行提前交验;过户当天需要先到地税局按照网签合同交易额缴纳各项税费。买方当天可以领取建委开具的领证通知单、和地税局开据的契税票。
    8、放款
    过户完毕3个工作日内放款给卖方。
    9、物业交割
    过户完毕双方交接房屋,一般为过户当日,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
    10、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般过户完毕10个工作日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各区不同。
    11、抵押登记
    过户之后买方需配合银行做抵押登记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房本原件交予买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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