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买的新车,被报废车辆碰撞怎么处理

2019-08-17 17:1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废车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民法
      报废车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双方订立的报废车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之所以无效,就是因为此种行为与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因此,报废车交易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由于其违法性而应当受到法律处罚。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仅仅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也就是说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复议,也不能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完全可以在诉讼中由法官依照证据认定规则予以解决。
  •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