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赠予房产再出售需交多少税?2、成都成华区有2套房,可否再在锦江区买房?户口在锦江。

2019-08-17 23:3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购房人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费。无法起诉,如果有约定,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契税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中,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包括屋赠与的,所以房屋赠与和房屋继承不同,是要交纳契税的。另外,根据财税
    (2009)78号文,只有近亲属之间和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才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也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赠与的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因为需要征收契税,房地产中心要求受赠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 100以下(含100) 5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6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7 10000以上部分
    0.1(以上数据见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另外,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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