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去民政局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8-18 05:1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法院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调解书、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不存在到民政部门换取离婚证一说。”昨日上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负责人对记者说,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不用也不可以再到民政换证,两者只能选其一。
    该报纸中提到的换证说法并不正确,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该文中提到的“单身证明”确实是可以凭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对此,北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经过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也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