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给赌博场上开车接送人,开了2个月,案件是因为赌场的第一被告人打架的事然后把赌博的案件一起掀起来了。都过了半年了接到县公安局电话自己到公安局问话,交了12000赃款保证金3000,取保出来了。随后移交到了检查院,最后到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一起有40个人左右,就几个开车的人取保的,其它人全在看守所。前天接到法院电话说我赃款要退20000、罚款15000。我之前钱都是借的,现在借不到钱,家庭环境不好,老婆元月份要生孩子,还有一个六岁小孩,家里就靠我一个人养活。我老婆走路有点小儿麻痹也属于残疾人士。我想问我交不起这钱法院会不会判我坐牢啊?更具我家庭情况法院可以减轻处理吗?12月2日就开始宣判了。今天我和我老婆去法院,和审判员说家庭情况好像不是很理会,不愿意见我们。请问律师我这怎么办啊?

2018-08-21 12:4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在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离婚案件被告被判刑的,一般是在监狱开庭,很少在看守所开庭的。但是如果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看守所开庭个审理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即可。
  •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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