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多年前和他结婚,因为年龄不够没有办结婚证,后来因为孩子要上户口找人办了个说是假的结婚证把孩子户口上了,后因为感情不和,经调节离婚,没有到民政局离婚,现在已婚去办结婚证,说没有离婚办不到怎么办

离婚
2019-08-18 12:5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先去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如果不补办,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没有假结婚一说。由于婚姻另一方是香港籍,所以属于涉外婚姻,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判断。
    中国大陆的法律只有重婚罪的刑事罪名,单纯因骗取婚姻登记的事由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在其他地区的法律中如何规定需要看其他地区的法律了。
    离婚诉讼属于关于身份权的诉讼,诉讼原被告双方必须亲自出庭,法院也会要求必须通知被告,因此,不可能不通知对方而进行审判。
  • 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故,你所谓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你们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你们的财产问题,首先,你们在一起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其次,“这几年在外挣的钱都给他父母”的行为的性质,如果目的是孝敬父母,属于赠与,所有权已经转移,这部分钱不再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如果已言明让他们保管,则这部分钱仍然属于你们的共有财产,可以在你们之间分割。
    其三,不论是协商分割还是起诉分割,要首先弄清你们现有财产的范围、数额,除了个人生活用品外,一般的分割原则是均等。另外,如果有可能,你们可以在起诉之前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登记后,你们就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