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期间伤者的医疗费该由谁支付

2019-08-18 20:2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的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的相关项目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2.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2.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3.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3.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医疗费
    医疗费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5.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5.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 一、故意撞死,这种情况属于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非故意撞死,这种情况里面情节最严重的是酒后危险驾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会判处死刑。
    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1、医疗费在对方不支付的情况下只能自己垫付,因为总不能因为对方不给钱而停止治疗吧!但是记住一点,必须保存好所有花销的凭据,若打官司,这些都是证据
    2、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下来。只要下来就知道对方给你方赔偿多少钱了。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了,那么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事故认定书有五种情况:一是对方全责,你方无责,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们的全部损失;二是对方主要责任,你方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70%;三是同等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一半;四是对方次要责任,你方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对方赔偿你方全部损失的30%;五是对方无责,你方全责,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不赔偿你方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