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朋友喝酒了和别人打架了,对方说是鼻梁骨折,现在我朋友还在拘留所,我想问一下律师,我朋友会怎么判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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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已经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致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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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喝酒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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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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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