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一万块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2019-08-19 18:5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 有欠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催促其履行债务的法律支付命令。支付令最大的好处是法院接受申请就等于启动了法律程序,不需要开庭审理,并且法院从受理、审查到发出支付令不超过15天,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也是15天,这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进入执行阶段。
    如果对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提出异议,你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