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贷款13000,分期48个月,已经还了8500,剩下的因为近期出了是没法正常还款,逾期有三四个月,说还有两万多要还,现在已经起诉到我们当地法院了,说要坐牢真的吗
-
按法律上的规定,一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现在被告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债权人需要按照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总的来说下面几种情况都确定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即像债务人服刑时。
-
民事起诉状(婚姻)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令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用**元;
3、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财产具体信息);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年*月*日育有一子,取名**;离婚原因概述(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不顾家庭,有外遇导致感情破裂的各种原因),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诉前原被告协商此事,无果,现诉至贵院,望贵院查明事实后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
我国《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